2019-11-07 10:33 来源:中国食品报网
本报讯 近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2022年、2025年“两个节点”的任务目标、工作重点和保障措施,旨在加快恢复生猪生产的基础上,着力推进转型升级。
《意见》提出突出抓好稳定生猪生产、优化产业布局、夯实科技支撑、严格疫病防控、提升加工水平、规范市场流通、强化监管服务等七项重点措施,以加快构建现代养殖、疫病防控、屠宰加工、市场流通、监管服务五大体系。同时,提出强化政策支持、体系建设、责任落实三项保障措施,确保重点工作举措有效落地实施。
《意见》明确,在稳定生猪生产方面,加强规模养猪场直联直报系统管理,强化产销监测预警,引导养殖场户及时调整产能,努力避免价格波动伤农伤民。在优化产业布局方面,根据土地承载能力,优化区域结构布局,加快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实现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绿色发展;鼓励引导屠宰加工企业就地就近发展养殖基地,支持规模养猪企业就地就近发展屠宰加工,构建动物疫病区域防控一体化和产业发展一体化格局。在夯实科技支撑方面,支持生猪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实施遗传改良计划,推动种猪企业育繁推一体化发展,促进地方品种保护开发,提高良种供应能力。在严格疫病防控方面,统筹做好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和布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控;及时落实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在提升加工水平方面,尽快出台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设置规划,深入开展小型屠宰场资格清理整顿,加快推进标准化建设;严格执行生猪屠宰环节非洲猪瘟自检和驻场官方兽医制度;加强生猪产销衔接,主动对接生猪主销省份,建立长期稳定的供销关系;深入推进健康肉一体化示范项目,加强品牌创建宣传。在规范市场流通方面,严格出栏肥猪点对点外调管理,认真落实区域调运监管制度,率先实现由“运猪”向“运肉”转变。在强化监管服务方面,加快畜禽屠宰管理办法、畜禽养殖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制修订;委托下放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审批等行政权力;简化规模养殖场户备案程序,取消证明材料;简化养殖用地备案流程;大型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屠宰项目环评审批时限由35个工作日压缩到25个工作日。
《意见》提出三项组织保障,一是强化政策支持,加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落实扑杀、保险、贴息、担保、种猪场补贴等政策,加大生猪生产扶持力度;二是强化体系建设,依托现有机构编制资源,建立健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三是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各级人民政府承担生猪稳产保供主体责任,主要责任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出台专门政策,在用地、资金、信贷、基层动物防疫机构队伍建设等方面优先安排、优先保障。
(马永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