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07 15:29 来源:中国食品报网
本报讯(记者陈景华) 为统筹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推动市场主体加快复苏,提振发展信心,切实减轻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困难,促进经济社会平稳有序运行,2月2日,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沈阳市支持市场主体复苏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措施》分为6个方面,具体政策措施共计25条。其中包括,在重点管控期间,坚持在重点管控区域内正常经营日常生活必需品10日以上的商场、超市(含生鲜超市)、便利店和餐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沈阳市政府给予一次性补助。
对2020年度“沈阳市‘菜篮子’流通保供企业”中的线下实体企业(门店)给予一次性奖励。对2020年年交易量10万吨(含)以上、50万吨(含)以上、100万吨(含)以上的农产品(果蔬)批发市场,分别奖励20万元、25万元、30万元;对2020年单店年销售额1000万元(含)以上、3000万元(含)以上、5000万元(含)以上、1亿元(含)以上的大型连锁超市门店,分别奖励3万元、5万元、8万元、10万元;对2020年年销售量1万吨(含)以上、2万吨(含)以上、4万吨(含)以上的农产品连锁生鲜超市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分别奖励10万元、15万元、18万元;对2020年猪肉年销售量3万吨(含)以上、5万吨(含)以上、8万吨(含)以上的生猪屠宰(猪肉保供)企业,分别奖励5万元、10万元、15万元。
据悉,《措施》在行业上突出对商贸、住宿、餐饮等重点企业的助力。同时,兼顾普惠性,在稳就业、降成本、企业融资等方面覆盖和支持更多企业,努力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支持各类企业在沈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