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13 14:34 来源:中国食品报网
本报讯 (记者聂长慧)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在新疆和田地区召开2019年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推进会。为充分发挥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助力脱贫攻坚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快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步伐。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乡村产业发展处,8个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的地州农业农村局、县市农业农村局相关部门人员,地理标志证书持有单位、标志使用人、生产经营主体代表参加了此次推进会,并分别做了交流发言。
新疆是著名的“瓜果之乡”,新疆的瓜果闻名世界,形成了南疆夏干型果树带、北方耐寒落叶果树带、库尔勒落叶果树带和吐鲁番瓜果带。吐鲁番的葡萄、鄯善的哈密瓜、伽师的甜瓜、库尔勒的香梨、库车的白杏、皮山的石榴、莎车的巴旦杏、叶城的薄皮核桃等都是独具特色的著名地方瓜果品种,这为新疆发展农产品地理标志提供了丰富的资源和物质基础,为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
近年来,新疆的地理标志产品数量也呈现逐年增多的趋势,据统计,全疆已成功申报吐鲁番葡萄、哈密瓜、木垒鹰嘴豆、库尔勒香梨、若羌红枣、轮台白杏、博斯腾湖鲤鱼等37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会议指出,要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强化农产品地理标志和商标保护,创响一批‘土字号’‘乡字号’特色产品品牌”。2019年自治区有8个地理标志农产品启动实施保护工程,其中南疆四地州5个,占项目总体的63%。目前,自治区登记保护地理标志农产品83个,本次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将利用5年时间,打造叫响一批“乡土”区域品牌,打造一批“疆字号”“独一份”产品,不断提升地理标志农产品的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促进产业融合发展,推动自治区特色农业产业、农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
会议强调,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各实施主体要大力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严格按照新农办质(2019)134号文件精神,真抓实干,抓好项目落实,为做大做强特色产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会议要求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切实增强推进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提高政治站位,放大理念格局,由“一农”变“三农”,立足新形势新任务新职能,立足资源禀赋和生态环境优势,站在服务产业振兴、乡村振兴的大格局中谋划主业工作,充分发挥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在推进农业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发展,提高农业产业发展质量效益,带动农民增收脱贫中的积极作用。
研究表明,地理标志具有较高的富民效应,能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地理标志产品价格平均提高50.11%,来自地理标志收入占到当地农民总收入的65.94%,地理标志带动相关产业发展的产值带动比达到1:5.20,就业带动比达到1:3.34,已有53.38%的地理标志成为区域经济支柱产业。
为了保证地理标志产品的质量,当地政府从标准、质量、监管等方面,强化全方位指导和服务,质监部门助力支持,建立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与行业和企业紧密联系,切实打造产品有特色、质量过得硬、消费者喜爱、经济效益好的地理标志产品,提高地理标志产品规模化生产水平,形成农业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形成环环相扣的工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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