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12 09:45 来源:中国网食品
2019年8月8日,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的通告(2019年第31号),共抽检七大类食品,共计96批次。
天津市滨海新区热卖聚鑫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天津中康华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玉米淀粉(荣盛发品牌)不合格,二氧化硫残留量检测值为0.036g/kg,标准规定不大于0.03g/kg。
天津市津南区宏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食用玉米淀粉(佰年宏云品牌)不合格,二氧化硫残留量检测值为0.041g/kg,标准规定不大于0.03g/kg。
天津中康华盛食品有限公司和天津市津南区宏云食品有限公司均对抽检结果提出提出异议;经复检,对异议不予认可。
二氧化硫(以及焦亚硫酸钾、亚硫酸钠等添加剂)对食品有漂白和防腐作用,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使用后均产生二氧化硫的残留。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食用淀粉中的二氧化硫残留量应不超过0.03g/kg。淀粉中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可能是由于生产过程中二氧化硫使用过量。二氧化硫溶于水生成亚硫酸,亚硫酸对胃肠道有刺激作用;还会破坏食品中维生素B1;影响人体对钙的吸收。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附件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