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08 09:35 来源:中国食品报网
从7月起,《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和《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开始实施。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这些“小门脸儿”和食品摊贩将面临更加严格的监管。新政规定,对小规模生产经营活动将实施清单管理,小作坊不得生产加工区政府制定的食品品种目录以外的食品,不得仅对食品进行分装;小食杂店不得从事食品现场制售活动;食品摊贩不得经营冷荤凉菜、裱花蛋糕、散装熟食、婴幼儿配方食品等。
点评: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等这些“小门脸儿”因其便捷消费和价格亲民,一直为百姓所青睐。但由于数量多,人员参差不齐,管理难度较大,也成为监管痼疾。堵不如疏,此次新政出台,旨在引导这些小规模食品生产企业走向规范化经营。而针对之前备受诟病的食品安全问题,新政也拿出了相应的办法加以管控,使消费者能快捷、方便地购买和食用到安全的食品,从而有效缓解“为百姓提供方便”与食品安全监管之间的矛盾,可以说对这一市场的健康发展有很大的正向作用。
(王宁 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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