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11 14:41 来源:
川食药监办〔2017〕223号2017年07月05日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及时了解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进展情况,总局一致性评中国食品网价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定期报送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进展的通知》(食药监一致办便函〔2017〕48号),现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深入贯彻落实一致性评价工作要求,定期总结分析辖区中国食品网内一致性评价工作情况、工作安排和意见建议,及时反馈存在的问题及困难。
二、及时掌握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工作进度,汇总填报统v计表格(详见附件3、4、5),于每月20日前将纸质表格及电子文档,连同月度工作小结(附件2)一并报送至四川省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办公室。